高二1班付倩《七*十七*二十七》
美丽的洪湖,我的母亲,我的家。
七岁,身为渔家女的我日日夜夜在“接天莲叶无穷碧,映日荷花别样红”的洪湖嬉戏,每每坐在船头,垂下脚丫,她就会用清亮透彻的湖水滋润我,将爱直抵我的心间。我可爱的母亲总是这样。
十七岁,再去看母亲时,我呆若木鸡。不知道是哪个庸人,帮母亲“穿金带银”,剥去了她身上的“素衣”——洪湖被插上了无数圈网,把湖底的草也连根拔去,失去了昔日风采。
清早,站在湖中的船上,听!你听!一滴滴露珠从荷叶上滑落,惹得湖水泛起涟漪。我知道,母亲哭了!我焦急、心痛,连忙郑重地起誓:“母亲,相信我,我终有一天会还您原貌”。
二十七岁,带着昔日的誓言,努力地拚搏,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人。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实现我的诺言。回到家,我立即走访了洪湖当地政府,向他们提出:愿意无偿用我的钱帮助洪湖再现“鱼米之乡”。他们欣然答应了。
我拿出三千万,从各个圈养户那里获取了洪湖水面的使用权,补偿了他们的损失。不久,如我所愿动工了,他们拔出了所有插进去的竹篙,并重新培植新草。那天,我又站在船上了。水波荡漾着小船,我知道,母亲在笑。
三十七岁,十年了,洪湖的生态有了良好的转变。可是,还不够。我必须带领洪湖人走向富强,否则谁也不能保证,哪一天那些俗人不会卷土重来。我用一百万建了一座食品加工厂,将洪湖人全部收为已用。当然,首先我也花费五十万来帮助他们进修,提高员工素质。
四十七岁,工厂已经走向国际化,洪湖人的腰包也鼓起来了。早些年我也花了大笔钱,请国际知名专家对洪湖进行地质考察,我把洪湖推向了世界。还不够,我捐赠了二千万给洪湖教育局,让他们对洪湖教育进行彻头彻尾的更换。因为,洪湖的未来还掌握在这群孩子手中。
五十七岁,洪湖生态荣誉全球第一。这些还不够。
六十七岁,我嘱咐律师,将我名下的动产、不动产的三分之一留给亲属,其余的成立一个基金会,帮助需要帮助的人。
七十七岁,我死了。临了,我告诉我的子女,我不需要任何豪华的葬礼,将我的骨灰撒在湖中,我要回归母亲的怀抱。
但愿,我的满身“铜臭”不会玷污母亲的纯净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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